*ST中捷(002021.SZ)发布了《关于收到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的公告》,表示财经记者报道:根据*ST中捷公司发布的公告编号2023-092,公司收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案号:(2023)最高法民申440号)。
铅笔道、含新社联合消息,2023年11月17日,*ST中捷(002021.SZ)发布了《关于收到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的公告》,表示财经记者报道:根据*ST中捷公司发布的公告编号2023-092,公司收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案号:(2023)最高法民申440号)。公司与广州农村商业银行等17名被告之间存在合同纠纷,公司需要向广州农村商业银行支付95,140万元赔偿,并承担2,642,777.89元的案件受理费用。公司已向最高法院申请再审,并且再审申请已经获得立案审查。具体的内容可以参考公司发布的2023-049公告。
广州农商银行提出再审的原因有三点:1.二审判决认定《差额补足协议》为独立合同,与现行司法主流裁判意见相悖,可能破坏了交易预期。2.二审判决突破性地认定独立合同仍然适用担保规则,需要最高法院回应纠正。3.二审判决在过错分配方面存在失衡,需要改判。然而,最高法院驳回了再审申请。除此之外,公司的会计师事务所尚未完成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因此公司2022年度的业绩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根据数据,*ST中捷(002021.SZ)是于2004年07月15日在深交所主板上市,其主营业务是中、高档工业缝纫机的开发、生产和销售。上市保荐机构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人为魏贵云。
截至2023年11月16日收盘,公司股价为2.22元/股。目前流通市值为15.27亿元。
公告来源: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3-11-17/12183622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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