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笑来与陈伟星诉讼案将择日宣判。
10月11日上午9点,2018浙0192民初6804号李笑来诉陈伟星利用互联网侵害名誉权纠纷案于互联网法庭四号法庭开审。纠纷处理过程中,李笑来、陈伟星均未露面,仅双方代理人连线。双方代理人多轮线上举证、辩驳,李笑来方不同意调解。本案审判员表示:因本案社会影响较大,择日宣判,具体时间待定。
QBD编辑 | 南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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